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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指南

2026年泰國土地新規:三份「特急件」公文如何堵死代持漏洞

2026年泰國土地新規:三份「特急件」公文如何堵死代持漏洞
Photo: Rachel Claire / Pexels
重點摘要

2026年5月泰國土地廳發出三份「特急件」公文,要求全國地政處交叉查核公司資料、資金來源與實際居住情況,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或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即觸發深度審查,過去用泰籍人頭持股避開外國人不得持有土地限制的模式正被逐一拆解。

在春武里府(Chonburi)或普吉島的地政處櫃檯,2026年5月之後多了幾個從沒被問過的問題:泰籍股東的錢從哪裡來、他的職業是什麼、股款為什麼是用現金付的。如果你正打算透過泰資公司買地蓋別墅,這幾個問題現在決定你的交易能不能順利過關。

先說結論。泰國土地法本身沒有改。外國人依然不能直接持有土地,泰資佔多數股權的公司在法律上依然可以持有土地。真正改變的是「查核」這一關:地政處現在必須把公司資料拿去跟商業發展廳(DBD)的資料庫交叉比對,要求提供財務紀錄,甚至派人到現場查訪。

觸發深度審查的門檻很明確: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以上,或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超過這個門檻,地政處就會追查交易所有相關人的資金來源、收入與職業。

2026年5月的三份公文到底改了什麼?

2026年5月,泰國土地廳向全國各府地政處發出三份標註「最急件」(most urgent)的公文,建立起一套統一的查核制度,用來審視土地交易背後是否有外國人實質操控。

這三份公文不改變現行法律,而是把過去分散、各憑地政官員個人判斷的指示,整合成一套強制性的查核與報告機制。過去地政處看到的是一份紙本檔案,不是一個串連起來的資料庫;現在不一樣了。

值得注意的是,這套新機制不只針對2026年新發生的交易,連五年、十年前用公司名義買地的既有結構也一併適用。也就是說,如果你手上的別墅是十年前用泰資公司買下的,同樣可能被拉進審查名單。

哪些公司會被列為「高風險」?

凡是在資本、股權或實際控制權上有外國人介入,且超過設定門檻的公司,都會被標記為高風險,進入更深入的審查程序,包括:股東名冊、DBD申報紀錄、財務文件、合約,以及實地查勘。

土地廳明確表示,被列為高風險只是一種篩選機制,不代表已認定違法。換句話說,上了名單不等於被判有罪,但接下來要準備的文件會比一般交易多得多。

另一個容易被誤解的地方:配偶出具一份「這筆錢是我個人資金」的聲明書,並不能一次性地讓整個結構免於審查。這種聲明書只能解決當次過戶登記的問題,如果土地本身登記在公司名下而不是配偶個人名下,底層的公司結構仍然會被持續檢視。

人頭股東要承擔什麼刑責?

代持(nominee)持股在《外商經營法》(Foreign Business Act)下仍是刑事犯罪,罰則是罰款10萬至100萬泰銖,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外國買方與同意當「人頭股東」的泰籍人士兩邊都要負責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願意當人頭股東的泰國人,開價會比以前高:風險提高了,價格自然跟著漲。根據2026年這波查緝的產業報導,全國已有超過46,000家有外資參與的公司正在被審查,懷疑存在代持結構。這個規模說明,這不是零星抽查,而是全面清查。

這套代持模式從哪裡來?

這個現在被拆解的操作模式,比大部分使用它的人年紀都大。它成形於1990年代下半,亞洲金融風暴之後,泰國為了引入外資,開放了不動產市場給外國人,但從頭到尾沒有動過《土地法》(Land Code)本身。外國人拿到的是永久產權(freehold)公寓和租賃權,土地始終沒有對外國人開放。

市場的應對方式是:成立一家泰資公司,51%股份掛在泰籍人士名下,但實際控制權透過優先股、加權投票權、股權質押協議、授權書等方式,留在外國投資人手上。蘇美島(Koh Samui)、華欣(Hua Hin),以及普吉島西岸整條整條的別墅街,用的都是這套結構。

內政部其實早在2006年就想堵這個漏洞,當時要求官員留意「收入極低的泰籍股東」和「買地前才剛成立的公司」。但問題是,指示有了,查核的工具卻沒有跟上。地政官員看到的還是一份紙本文件夾,不是可以互相勾稽的資料庫。這正是2026年三份公文真正改變的地方:重點不是口號,而是基礎設施。地政處現在可以把股東名冊拿去跟DBD公司登記交叉比對,查誰真的付了註冊資本、怎麼付的,也可以派人去確認泰籍董事是否真的住在那個地址。執法不再只是靠某個官員的個人判斷。

目前已知的調查涵蓋普吉島、蘇美島、帕岸島(Koh Phangan)、喀比(Krabi)等地數千家公司,而且部分與不動產相關的公司,因為涉及疑似洗錢問題而被重新檢視。

收地會不會真的發生?

《土地法》授權主管機關可以命令在指定期限內處分「非法取得」的土地,如果業主不從,可以強制拍賣。

但實際上,市場至今沒看到大規模收地,我也不預期短期內會發生。原因很現實:泰國旅遊型省份的房產需求中,外國買方佔了相當一部分,政治上大動作收地的代價太高。比較可能出現的情況更安靜,也更麻煩:一筆轉售交易因為公司被列為高風險而卡上好幾個月,買方等不下去、直接放棄,價格折讓因此愈拉愈大。

最先撐不住的,是那種買地前一週才臨時湊出來的「套裝公司」,三個泰籍股東名下完全沒有收入紀錄、帳戶也毫無往來。這種結構在新的查核機制下幾乎立刻現形。

泰資公司、租賃權還是公寓,該怎麼選?

以下是我的判斷,如果你目前正在「泰資公司」和「登記長期租賃權」之間猶豫,選租賃權。30年的租賃權(30-year leasehold)登記在正本地契(chanote)背面,權利確實比持有產權弱,但它不會在稽核中崩盤,也不會讓你變成刑事案件的當事人。

49%外國人持有配額內的公寓單位,依然是外國人唯一能取得的完整永久產權形式,也依然是這張桌上最「無聊」,但最安全的選項。

不過,把公司結構整套否定掉也太早。一家有真實營運、有真正的泰籍合作夥伴、資本確實到位、而且已經有幾年乾淨申報紀錄的公司,是可以通過審查的。差別在於,這種公司背後真的要有生意在運作,不是一個空殼,而且維持成本不低。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完全不受影響:預算落在500萬至600萬泰銖(5-6 million THB)之間買一套現成的公寓。這裡沒有公司、沒有人頭,估值也不會觸發資金來源審查門檻,根本沒有結構可言,自然也沒有東西需要「處理」。

今年辦過戶要注意什麼?

在地政處辦理過戶,現在需要本人親自到場,或者用嚴格依照泰國法律格式、以泰文撰寫的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各地政處對「本人親自到場」的要求明顯變嚴了。

實務上的建議是:排隊、估價、銀行本票(bank draft)這幾個流程,預留兩到三個工作日會比較保險,別把行程排得太緊。

如果你手上的別墅或土地目前是透過泰資公司持有,這個星期就可以做一件具體的事:向DBD申請一份公司登記謄本,看看地政處實際上能看到什麼。這份謄本花費不高,一天內就能拿到,而是否要重組公司結構的決定,最好在你想賣掉房子之前就想清楚,而不是等買方在過戶時卡關才處理。

資料來源:Restate.ru

常見問題

2026年之後,外國人還能用泰資公司買土地嗎?

法律上可以,泰資佔51%以上股權的公司仍能持有土地,但地政處現在會交叉比對DBD資料庫、查核資金來源與實際控制權,若公司只是買地前臨時湊出來的「套裝公司」,很容易在審查中被識破。

多少金額的交易會被要求說明資金來源?

現金支付達200萬泰銖以上,或資產估值超過500萬泰銖,就會觸發資金來源審查,地政處會追查交易所有相關人的收入、職業與資金來源。

如果我的公司十年前就買了土地,現在會被查嗎?

會。2026年的三份公文明確適用於既有的持有結構,不只限於2026年新發生的交易,所以即使是五年、十年前透過公司買下的土地,也可能被納入審查範圍。

被列為「高風險」公司代表已經違法了嗎?

不代表。泰國土地廳明確說明,高風險分類只是篩選機制,用來決定是否需要深度審查,並非違法認定,但公司仍需提出股東名冊、財務文件與資本支付證明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