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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指南

泰國建商拿「不可抗力」當延遲理由?買家在簽約前後該懂的事

泰國建商拿「不可抗力」當延遲理由?買家在簽約前後該懂的事
Photo: Erik Karits / Pexels
重點摘要

2026年泰國預售屋延遲交屋案例中,建商動輒搬出「不可抗力」擋箭牌,但依泰國民商法,這個理由並非萬能保護傘。本文整理台灣買家該如何辨別真假、保留證據並保障自身權益。

建商說「不可抗力」,我的訂金和權益還保得住嗎?

先講重點:在泰國法律下,建商引用「不可抗力」並不會自動免除交屋責任。根據泰國《民商法典》第8條與第219條,建商必須證明延遲確實是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且完全不受其控制的事件所造成,單純的建材成本上漲通常不構成理由。如果你正在普吉島或其他泰國城市購買預售屋,遇到建商用這套說詞拖延交屋,接下來的內容能幫你判斷該接受、談判,還是直接找律師。

這不是紙上談兵的風險。根據產業數據,2021年到2025年間,普吉島預售市場的交易總額約達4,700億泰銖,外國買家占比約六成,但買家保障機制與監管力道相對薄弱。許多案例中,簽約前繳的訂金一旦專案卡關,並沒有保證退款的機制。對於已經投入數百萬泰銖的台灣買家來說,這代表的可能是交屋日往後拖延數個月,甚至更久。

快速掌握重點

  • 泰國法律定義的不可抗力:依《民商法典》第8條,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的事件,例如天災、戰爭、疫情或政府禁令,燃料短缺、物流瓶頸、建材成本上漲通常不在此列,除非能證明具體因果關係
  • 建商必須舉證:不可抗力事件與實際延遲之間要有明確、有紀錄可查的因果關係
  • 買家有權要求:正式書面通知,載明確切原因與修正後的交屋時程
  • 2025至2026年常見的延遲期間:約落在3到12個月之間
  • 合約才是最終依據:如果合約中沒有不可抗力條款,建商不能自行主張,必須另循法院程序
  • 文件紀錄極為關鍵:保留完整紀錄的買家,在爭議發生時明顯處於更有利的位置

四種常見情境,你該怎麼應對

情境一:真實且可查證的不可抗力

例如全國性燃料短缺已獲證實,或政府發布強制限制令,這屬於真實案例。此時合理的做法是接受延遲,但堅持要求書面通知並附上新的交屋時程,同時可要求補償,例如管理費折扣或裝修升級。若建商財務體質健全、已具規模,風險相對較低。

情境二:拿不可抗力當幌子

有些建商嘴上說是燃料危機,實際原因卻是資金不足或專案規劃失當。買家應委託獨立律師審查合約內容,並將建商聲稱的原因與實際市場狀況交叉比對。泰國法院對不可抗力主張的審查通常相當嚴格,並不會照單全收。

情境三:延遲一拖再拖、建商完全失聯

這是最危險的警訊模式:沒有通知、沒有修正時程、業務窗口也不回應。遇到這種情況必須立即行動:發出正式函件(附上經公證的泰文譯本),並向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OCPB)提出申訴,同時建議同步委任當地律師介入。

情境四:買家想直接解約

如果延遲時間明顯超出合理範圍(一般而言超過12個月),買家可以要求解約並退款。不過退款條件依合約內容而定,建商往往會扣留已付款項的10%到30%。若走民事訴訟途徑,在泰國通常需要1到2年才能有結果。

三種情境比較表

比較項目真實不可抗力可疑的不可抗力主張疑似詐騙手法
通知方式正式函件,載明日期與原因口頭或模糊郵件,無具體細節完全無任何溝通
佐證資料政府公告、媒體報導、產業報告籠統說法,無具體資訊未提供任何文件
新時程規劃清楚的分階段時程表模糊承諾期限不斷變動
買家應對方式接受、留存紀錄、追蹤進度委託獨立法律審查合約立即委任律師並向OCPB申訴
退款可能性高(待專案完工後)中等(透過協商)低(僅能靠訴訟解決)

六個常見錯誤與避險做法

風險一:簽約時合約沒有設定不可抗力延遲的上限天數。 避險做法:簽約前務必確認合約載明不可抗力延遲的最長期限(例如180天),一旦超過,買家即取得解約權利。

風險二:沒有留存事件紀錄。 避險做法:保留所有往來信件,定期拍攝工地現場照片,並記錄每次通話與會議的日期。泰國法院確實接受通訊軟體對話截圖作為證據。

風險三:只憑仲介或業務口頭承諾行事。 避險做法:任何約定都必須以泰文書面呈現,並經公司授權代表簽署,口頭承諾在法律上幾乎沒有保障力。

風險四:以為母國的法律範本可以套用在泰國。 避險做法:聘請專精泰國不動產法的當地律師,外國的法律架構無法直接移植到泰國體系。

風險五:不懂泰文就獨自談判。 避險做法:務必找翻譯或雙語律師協助,泰國法院與政府機關一律只使用泰文作業。

風險六:買房前未查證建商財務體質。 避險做法:透過泰國商業發展廳(DBD)查詢公司登記資料,檢視建商過去已完工的專案紀錄,並在下訂前審閱其財務報表。

大環境正在改變:監管只會更嚴,不會更鬆

泰國當局正逐步收緊對外國人持有結構的監管,光是蘇美島與帕安島兩地,就已有超過11,400間疑似「人頭掛名」公司遭到審查。這意味著買家未來要準備的文件與盡職調查程序只會更多,不會變少。整體市場正朝更嚴格的規範方向移動,不可抗力主張只是眾多將面臨更嚴格法律檢視的環節之一。

對台灣買家而言,關鍵原則是:不必恐慌,但也絕不能被動等待。不可抗力是一項法律機制,不是讓建商規避責任的萬用擋箭牌。你該做的是及早蒐證、查證事實、盡快尋求專業協助。行動越早,保護自己投資的機會就越大。若對普吉島或其他泰國城市的預售屋交易有疑慮,透過熟悉當地法規的顧問團隊(例如泰國房產)先做一輪盡職調查,往往能省下後續大量的時間與糾紛成本。

資料來源:The CITY - Asia

常見問題

泰國法律對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依《泰國民商法典》第8條,不可抗力指的是非任何一方過失所造成、且無法預見或防止的事件,例如天災、戰爭、疫情或政府禁令。單純的建材價格上漲通常不會被認定為不可抗力。

建商可以無限期用不可抗力當理由拖延交屋嗎?

不行。泰國法院會審視延遲時間是否合理。如果觸發事件已經結束,但工程仍未恢復施工,法院可判定建商已構成違約。

買家應該保留哪些文件以備爭議發生?

應保留合約正本與所有附加條款、付款收據、與建商的所有往來紀錄(含電子郵件與通訊軟體對話)、標註日期的工地照片與影片,以及任何正式的延遲通知函件。

如果因為延遲交屋而解約,訂金一定拿得回來嗎?

要視合約條款而定。若是買家主動解約,通常會有違約金條款。但如果延遲確實是建商的責任且明顯超過合理期限,買家可透過法院程序爭取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