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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掃蕩人頭股東:2026年118,000間公司遭DBD調查,普吉台商該怎麼辦?

泰國掃蕩人頭股東:2026年118,000間公司遭DBD調查,普吉台商該怎麼辦?
Photo: Augustinus Martinus Noppé / Pexels
重點摘要

泰國政府在2026年展開全國性稽查,118,000間有外資成分的公司被列入審查名單,普吉更是重災區。想在泰國置產或設立公司的台灣投資人,現在就該檢視自己的持股結構是否合法。

如果你在泰國持有公司股份,或正打算透過泰國公司名義購買別墅、土地,這篇文章給你一個直接的答案:泰國政府已經正式向「人頭股東」宣戰。2026年5月,泰國商業發展廳(DBD)廳長Panupong Naiyanapakorn公開表示,人頭股東的時代已經結束,全國有118,000間含外資成分的公司正在接受審查,這不是只針對普吉的地區性行動,而是一場全國規模的執法行動。

對許多長期依賴「找泰國人頭掛名股東」來規避《外商經營法》(Foreign Business Act, FBA)的外國投資人來說,這是一記警鐘。自2026年1月以來,高風險公司登記案件數已下降超過60%,顯示新的管控機制已經開始發揮效果。根據Nation Thailand報導,當局同時也標記出約53,000筆具風險的企業關聯紀錄,以及大約2,000個疑似人頭帳戶(俗稱「洗錢工具帳戶」)。

對台灣買家而言,這件事特別值得留意,因為普吉正是全國「灰色股權結構」最密集的地區之一,許多台灣人在當地置產或開民宿、餐廳、旅行社時,都曾被仲介建議用「泰籍股東掛名」的方式規避外資持股上限。這篇文章會用最白話的方式,說明現況、風險與合法解決方案。

重點速覽:你需要知道的核心數字

  • 全國118,000間含外資持股(0.01%至49.99%)的公司正接受DBD審查
  • 6,551間外資持股超過50%的公司正被調查是否違反《外商經營法》
  • 自2026年1月起,高風險公司登記數已下降超過60%
  • 違規者最重可判3年徒刑,並面臨罰款、強制公司清算,以及外國股東遭驅逐出境
  • 合法替代方案包括申請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獎勵,或取得外商經營許可證(FBL)
  • 執法行動由DBD、特別調查廳(DSI)、警方與稅務機關聯合協調進行
  • 預計自2026年4月1日起,涉及外資成分的特定公司變更登記,DBD將要求股東本人親自到場核實身分

普吉、蘇梅、喀比:各地區的外資持股比例有多高?

泰國各府的情況差異很大,以下是DBD目前掌握的關鍵數據,對照來看,你會發現南部觀光大府的外資滲透率遠高於全國平均:

  • 普吉:登記公司約30,000間,其中約40%有外國股東,是全國「灰色結構」最集中的地區。近期一次專案稽查檢視了超過30,000間普吉公司,結果標記出超過600間涉嫌人頭股東安排的公司
  • 蘇叻他尼府(涵蓋蘇梅島與帕岸島):共16,811間公司,其中11,426間(約68%)有外國股東,比例居全國之冠
  • 喀比:共3,587間公司,749間(20.88%)有外資成分
  • 攀牙:共1,685間公司,346間(20.53%)有外資成分

這些數字說明一件事:如果你的公司登記在普吉、蘇梅或喀比,而且結構中有泰籍股東掛名,被抽查到的機率遠高於曼谷或其他內陸府縣。

什麼是「人頭股東」?為什麼泰國政府現在動真格?

根據1999年頒布的《外商經營法》,外國人若要從事受限制類別的商業活動,持股不得超過49%,除非取得特別授權。多年來,不少外國投資人(包括不少台灣業者)透過安排泰籍人士名義持股51%以上,實際上該泰籍股東並未出資、也未參與經營,純粹是「掛名」,藉此規避外資持股上限,這就是典型的「人頭股東」結構。

現在DBD要求泰籍股東必須提出具體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包括銀行對帳單與報稅紀錄。換句話說,如果某位泰籍股東名下持有50%以上股份,卻拿不出足以支付這些股份的真實財力證明,單純「掛名沒有真實出資」的安排將無法通過審查。

違反《外商經營法》的處罰相當嚴厲:除了行政罰款,還可能面臨刑事起訴,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公司將被強制清算,外國股東更可能被驅逐出境。這些處罰不僅適用於外國投資人本人,泰籍人頭股東同樣要負法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普吉當地警方另外執行了一項多階段專案行動,代號「拆解外國人頭網絡行動第四階段」(Operation Dismantle Foreign Nominee Network, Phase 4),已在八次突襲行動中起訴16人,目前有361間公司正接受調查,其中149間實體被發現持有土地,而其外國股東實際控制超過50%股權。

合法持有100%股權的兩條路:BOI獎勵 vs. 外商經營許可證

好消息是,泰國政府並非要把外資全部趕出門外,而是要「堵住漏洞」,對於真正想合法經營的投資人,仍有明確可行的路徑。

第一步:盤點你目前的公司結構。 如果你的泰國公司依賴人頭股東安排,必須立刻確認清楚,並委任具備《外商經營法》實務經驗的執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二步:檢視泰籍股東手上的文件是否齊全。 每一位泰籍共同股東都應該能提出銀行對帳單與報稅紀錄,證明其持股背後有真實的資金來源。若拿不出這些文件,該安排極可能會被認定為人頭股東結構。

第三步:找出正確的合法持股機制。 對於受《外商經營法》限制類別的業務,目前有兩條合法路徑:向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申請BOI獎勵(一種投資許可),或向商業部申請外商經營許可證(FBL)

第四步:符合資格就申請BOI獎勵。 BOI身分允許外資100%持股,並享有稅務優惠,以及聘僱外籍員工的權利,適合科技業、製造業、服務業等多個產業。

第五步:BOI未涵蓋的業務則申請FBL。 整個流程最快需要60天起。依業務類型不同,通常需要最低註冊資本,一般起跳門檻為300萬泰銖。

第六步:視需要調整股東結構。 如果你決定保留泰籍合作夥伴,務必確保對方在經營管理與資金投入上是真實參與,並透過泰國律師正式簽署股東協議。

第七步:提前為稽查做好準備。 把會計帳冊、股東會與董事會會議紀錄、股東名冊整理妥當。DBD會與DSI及稅務機關聯合稽核,公司登記資料與報稅資料如有不一致,遲早會被查出。

第八步:出發前先諮詢專業意見。 如果你計畫來泰國看房、順便會見律師,建議提前安排行程,因為完整的結構健檢通常需要2至4週時間。

常見問題(FAQ)

泰國的「人頭股東」到底是什麼意思?

人頭股東指的是名義上持有公司股份的泰國籍人士,但實際上並未出資,也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這種安排常被用來規避《外商經營法》對外資持股不得超過49%的限制。自2026年起,DBD已積極清查這類結構。

使用人頭股東會面臨什麼處罰?

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並處以行政罰款、強制公司清算,以及外國股東遭驅逐出境。這些處罰對外國投資人與泰籍人頭股東雙方都適用。

外國人可以100%持有泰國公司嗎?

可以,透過BOI獎勵或**外商經營許可證(FBL)**皆可達成100%外資持股。BOI適用產業範圍廣,並附帶額外稅務優惠;FBL則由商業部針對特定業務類型核發。

DBD目前總共在審查多少間公司?

共有118,000間外資持股介於0.01%至49.99%之間的公司正在接受審查,另有6,551間外資持股超過50%的公司正接受更深入的調查,以確認是否違反《外商經營法》。

DBD如何判定是否為人頭股東結構?

主管機關會查核泰籍股東實際的資金來源,包括銀行對帳單、報稅紀錄與收入來源歷史。如果泰籍股東無法證明購買股份的資金從何而來,該持股就會被認定為人頭安排。

這次掃蕩會影響公寓(Condo)的外資持有嗎?

不會。根據《公寓法》,外國人仍可直接持有一棟公寓大樓最多49%的單位,這項權利不受影響。這次掃蕩鎖定的是外國人用來購買土地、別墅,或經營《外商經營法》限制業務所使用的公司結構。

申請BOI獎勵需要多久時間?

BOI申請審核通常需要60至90個工作天,文件準備作業則可能再花上2至4週。考量到執法力道正在加強,建議越早開始準備越好。

如果我的公司已經是人頭股東結構,現在該怎麼辦?

建議立即進行法律健檢,確認合法化的路徑(申請BOI、申請FBL,或改為與真實出資的泰籍夥伴合作),並儘快展開轉型。主動讓公司結構合規,可以大幅降低遭刑事起訴的風險。

這次掃蕩只針對普吉、蘇梅這些觀光府縣嗎?

不是。Panupong Naiyanapakorn已明確表示,這是全國性的議題。普吉、蘇梅島與喀比的數據之所以被引用,是因為最具代表性,但實際執法行動正在全國各地同步展開。

泰國並不是要對外國投資人關上大門,而是要堵住制度上的漏洞,這中間的差別很關鍵。現在就把持股結構轉為合法模式的投資人,不僅能保護自己的資產與事業,相較於仍依賴人頭股東安排的競爭對手,也將取得實質的先發優勢。對於正在考慮透過泰國房產進行置產或設立公司的台灣買家來說,及早釐清合法路徑,才是長久之計。

資料來源:Nation Thailand

常見問題

泰國的人頭股東結構違法嗎?會被判刑嗎?

是的,若泰籍股東只是掛名、沒有真實出資卻持股超過49%以規避《外商經營法》,將被視為違法的人頭股東安排。違規者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並面臨罰款、公司強制清算及外國股東遭驅逐出境。

台灣人在普吉買別墅或開公司,現在還能用泰籍人頭股東掛名嗎?

不建議。普吉是全國稽查重災區,約40%的登記公司有外國股東,近期一次專案就查出超過600間涉嫌人頭安排的公司。建議改用BOI獎勵或外商經營許可證(FBL)等合法架構持股。

如果我想合法100%持有泰國公司,該怎麼申請?

主要有兩條路徑:一是向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申請BOI獎勵,審核通常需60至90個工作天,適用科技、製造、服務等多個產業;二是向商業部申請外商經營許可證(FBL),流程最快60天起,通常需最低註冊資本(一般起跳約300萬泰銖)。

這次DBD的稽查行動,會不會影響我已經合法持有的公寓單位?

不會。《公寓法》規定外國人可直接持有一棟公寓大樓最多49%的單位,這項規定未受影響。此次掃蕩鎖定的是外國人用公司名義購買土地、別墅或經營受限制業務的持股結構,與公寓直接持有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