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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指南

泰國房產出售預扣稅完全指南:2026年最新計算方式

泰國房產出售預扣稅完全指南:2026年最新計算方式
Photo: gokudo man'yūki / Pexels
重點摘要

在泰國出售公寓或別墅時,土地廳會在過戶當天直接從交易款項中扣除預扣稅,賣方實際到手金額將低於合約售價。本文詳細說明個人與公司賣方的稅率計算、常見錯誤及節稅時機,協助台灣買家預先做好資金規劃。

在泰國出售房產時,無論是普吉島的海景公寓還是芭達雅的獨棟別墅,土地廳都會在辦理產權移轉的當天,直接從賣方應收款項中扣除預扣稅。換言之,賣方拿到手的錢必然少於合約上的售價,究竟少多少,取決於三個關鍵因素:持有年限、土地廳的評估價值,以及賣方是自然人還是法人。

個人賣方適用累進稅率,稅率範圍為 5% 至 35%,並依持有年數調整應稅基礎;法人賣方則以土地廳評估價或合約登記價(兩者取較高者)的 1% 計算預扣稅。值得注意的是,預扣稅並非最終稅負,它可在年度所得稅申報時抵扣。除預扣稅外,賣方還需負擔過戶費,以及依持有年限適用的特定商業稅(SBT)印花稅。出售當天的整體稅務支出,有可能達到評估價值的 6.3% 以上

重點速覽

  • 個人預扣稅 - 依持有年數平均攤算後,適用 5% 至 35% 的累進稅率
  • 法人預扣稅 - 評估價值的固定 1%
  • 過戶費 - 評估價值的 2%,買賣雙方通常各負擔一半
  • 特定商業稅(SBT) - 持有未滿 5 年出售,課徵評估價值的 3.3%
  • 印花稅 - 持有滿 5 年以上出售,改課 0.5%(不與 SBT 並行)
  • 所有稅款均在土地廳辦理過戶當天一次繳清,沒有分期或延後繳納的機制

實際情境試算

情境一:個人持有 3 年後出售公寓

假設一位台灣買家以 500 萬泰銖購入曼谷公寓,三年後以 600 萬泰銖售出,土地廳評估價值為 520 萬泰銖

預扣稅的計算方式是將評估價值除以持有年數(最少以 1 年計算):520 萬 / 3 = 約 173 萬泰銖,作為年化應稅所得。接著依《稅收法》第 50 條的累進稅率表計算當年稅額,再乘回 3 年。

此案例的預扣稅約在 15 萬至 18 萬泰銖之間。加上 SBT(評估價值 3.3%,約 17.16 萬泰銖)及賣方應負擔的一半過戶費(約 5.2 萬泰銖),總稅務支出估計落在 37 萬至 40 萬泰銖,約占評估價值的 6.5% 至 7%

情境二:法人(泰國公司)出售房產

一家在泰國註冊的公司出售普吉島別墅,土地廳評估價值為 1,500 萬泰銖。預扣稅為評估價值的 1%,即 15 萬泰銖。若持有未滿 5 年,SBT 3.3% 另加 49.5 萬泰銖;過戶費 2% 再加 30 萬泰銖。合計約 94.5 萬泰銖,相當於評估價值的 6.3%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法人的 1% 預扣稅屬於預繳性質,之後年度申報企業所得稅(稅率 20%)時,這筆已繳金額可以抵扣。

情境三:個人持有滿 6 年後出售

持有超過 5 年後,SBT(3.3%)會由印花稅(0.5%)取代,節稅效果相當顯著。以評估價值 1,000 萬泰銖的房產為例,兩者之差高達 28 萬泰銖(33 萬 vs. 5 萬)。此外,持有 6 年後計算預扣稅時,年化應稅所得也更低,落入較低的累進稅率區間。

結論很清楚:持有滿 5 年再出售,可為賣方節省約 3 至 4 個百分點的評估價值稅負。

各情境稅率比較表

項目個人(未滿 5 年)個人(滿 5 年以上)法人(未滿 5 年)法人(滿 5 年以上)
預扣稅5%-35% 累進5%-35% 累進固定 1%固定 1%
特定商業稅(SBT)3.3%不適用3.3%不適用
印花稅不適用0.5%不適用0.5%
過戶費2%(通常各半)2%(通常各半)2%(通常各半)2%(通常各半)
綜合稅負估計6%-9%3%-5%約 6.3%約 3.5%
可抵扣年度稅申報可(抵企業所得稅)可(抵企業所得稅)

常見錯誤與注意事項

1. 刻意壓低合約售價 土地廳以自行評估價值為準,而非合約售價。若合約售價低於評估價,稅款仍以評估價計算;若合約售價高於評估價,則以較高的合約售價為計算基礎。低報售價不僅無法省稅,還可能引起稅務機關的調查。

2. 持有年數計算錯誤 土地廳以曆年為單位,有起算即算整年。例如 2023 年 12 月買入、2026 年 1 月賣出,計算上視為持有 3 年,而非 2 年 1 個月。這項規則對賣方有利,建議在規劃出售時機時納入考量。

3. 忽略租稅協定(DTT)的抵扣優惠 部分國家與泰國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在泰國土地廳已繳的預扣稅,通常可在本國申報所得稅時作為外國稅抵扣,前提是保留土地廳的原始繳稅收據及其認證翻譯。建議在完成交易前先諮詢稅務顧問,確認是否適用相關協定。

4. 將預扣稅誤解為資本利得稅 泰國對個人出售房產並不另設資本利得稅。預扣稅是以評估價值(而非獲利金額)為計算基礎,這與歐洲國家的制度截然不同,許多外國賣方往往在此踩到地雷。

5. 預售屋短期轉賣沒有納入 SBT 不少投資人買入預售屋後,在 1 至 2 年內迅速轉手,卻忘記在財務試算中加入 3.3% 的 SBT。以 500 萬泰銖的房產為例,這筆稅就高達 16.5 萬泰銖,足以明顯侵蝕預期報酬。

6. 未事先申請泰國稅務識別碼(TIN) 外籍賣方在完成交易前,必須先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稅務識別碼,申辦流程約需 1 至 2 個工作天。若在土地廳辦理過戶當天才發現沒有 TIN,過戶手續將被延誤甚至無法進行。

常見問答

預扣稅是買方還是賣方負擔? 預扣稅屬於賣方的稅務責任,在辦理過戶當天從應收款項中直接扣除,交由土地廳代為繳納給稅務機關。

持有超過 5 年是否真的比較省稅? 確實如此。持有滿 5 年後,3.3% 的特定商業稅會改由 0.5% 的印花稅取代,以評估價值 1,000 萬泰銖的房產計算,光這一項就可以省下約 28 萬泰銖,再加上預扣稅基礎降低帶來的節稅效果,整體差距相當可觀。

土地廳的評估價值如何決定? 土地廳每四年更新一次估價表,目前適用版本有效期為 2024 年至 2027 年。評估價值通常比市場實際成交價低 20% 至 40%

台灣賣家與泰國人適用的規則相同嗎? 相同。預扣稅的稅率與計算方式對泰國人和外國人一視同仁,稅務居民身份並不影響房產出售的預扣稅計算方式。

建議在預定出售日期的至少 6 個月前開始規劃稅務細節。持有滿 5 年再出售、充分了解土地廳評估機制,以及善用租稅協定抵扣,是降低出售稅負最有效的三項策略。若您正在評估泰國房產的出售或入場時機,歡迎諮詢泰國房產的專業顧問,協助您做出更精準的財務規劃。

常見問題

在泰國賣房子,預扣稅是從售價還是我的獲利去計算?

預扣稅是以土地廳的「評估價值」為計算基礎,而非你的實際獲利。這和台灣或歐洲的資本利得稅制度完全不同。即使你賣出的價格低於當初買入的價格,只要評估價值在那裡,預扣稅仍然要繳。因此在計算投資報酬時,務必將這筆費用納入規劃。

持有幾年後賣房子最划算?

持有滿 5 年是一個重要的節稅門檻。超過 5 年後出售,3.3% 的特定商業稅(SBT)會改由 0.5% 的印花稅取代,單這一項差距就達到 2.8 個百分點。以評估價值 1,000 萬泰銖的房產來說,可省下約 28 萬泰銖。此外,持有年數越長,預扣稅的年化應稅基礎越低,也有助於落入較低的累進稅率區間。

台灣人在泰國賣房子可以避免雙重課稅嗎?

這需要視台灣與泰國之間是否有正式的租稅協定而定。目前兩岸在國際租稅協定方面的適用情況較為特殊,建議在完成交易前先諮詢同時熟悉泰國稅法與台灣所得稅制度的專業稅務顧問。無論如何,務必保留土地廳開具的預扣稅繳納收據,這是未來申請抵扣或退稅的重要憑證。

透過泰國公司名義持有房產,賣房時稅負會比較低嗎?

法人賣方的預扣稅為固定 1%,表面上比個人的累進稅率(最高 35%)低很多,對高價房產(例如超過 2,000 萬泰銖)來說確實有吸引力。但要注意的是,公司出售房產的獲利仍需申報企業所得稅(稅率 20%),且股東拿回股利時還可能再被課一道股利預扣稅。整體稅負是否真的比個人持有划算,必須從完整的進出場結構來評估,不能只看單一稅率。